公务卡报销指南

发布:2017-05-03 18:36      点击:

 一、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

    使用公务卡结算具有国家强制性,是规范经费开支、加强经费监管,减少现金的提取和使用的强制要求。,公务卡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jcc.uestc.edu.cn/a/xinxigongkai/gonggao/2018/0420/1212.html,公务卡提额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解释说明,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的,200元以上(含)、5万元以下(不含)的公务支出,即需要使用公务卡。报销时需附公务卡支付凭据,选择公务卡验证还款的可不附支付凭据。

    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指城市间发生的交通费用)、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咨询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小额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

二、 不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

    1、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不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的可使用其他银行卡结算,报销时需附支付凭据。不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主要有:①县级以下地区(不含县级)发生的支出。②县级以上地区(含县级),没有刷卡条件时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支出。③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④签证费、快递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2、横向科研经费、捐赠经费以及受托代理经费可暂使用其他银行卡结算;无法办理公务卡的离退休人员、学生等,单笔支付金额在1万元(含)以内的,可使用其他银行卡结算。报销时需附支付凭据。

    3、因公出国在境外消费或在境内使用外币结算的,可以不使用公务卡结算。以外币形式支付的费用报销时,应用中文标注币种、金额、内容,同时提供换汇水单或支付凭据;如换汇水单或支付无结算汇率,则以交易日或报销日的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结算。

    4、单张或连号票据支付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不使用公务卡支付的,须对公转账结算。

三、 特殊情况

    1、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使用其他银行卡),报销时需填写《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单》进行备案说明。

    2、对特殊情况使用现金结算的,报销时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经项目负责人、计划财务处分管处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