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到款认领流程(预借票据核销流程)

发布:2019-05-15 16:32      点击:


   到款认领流程:

    1、纵向项目(或横向项目)-->到款认领-->新增认领;

   2、通过查询汇款单位名称等信息找到需要认领的款项后,点“下一步”;

     3、选择到款项目、填写其他必填信息后,点“下一步”;

     4、确认信息后可点击提交,注意:

有三种提交方式:

(1)之前没有开过票,这次到款也不用立即开票的或者不需要开票的,点击“提交(未开票,本次不开后续开)”;

(2)本次到款认领的同时办理网上开票手续的,点击“提交(到款并申请开票)”;

(3)本次到款对应之前通过科研财务管理系统开的某张票据的,点击“提交(本次到款核销历史票据)”,勾选需要核销的预借票据,填写核销金额(=认领金额)

注:如在系统里找不到要核销的开票记录(例如:以前线下开过中央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或2018年11月以前线下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在备注栏填写开票信息如对方单位、票据种类、票号信息等,选择“提交(未开票,本次不开后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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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核销预借票据须填写此次核销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