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相关业务流程

发布:2017-05-03 17:45      点击:

 

一、预算批复项目立项

1.办理流程

 校内预算批复后,财务处按批复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和工资号默认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收到部门批复后5个工作日可通过财务处网站查询立项到款结果。

 2.联系人:罗照雪  联系电话:61831030

二、预算子项目立项

1.办理流程:

(1)批复项目(母项目)如需设立子项目,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明确母项目名称(如有项目代码包括代码)、子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工资号)、负责人工资号和项目预算(列明开支范围)。

(2)申请书经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后交财务科办理(清水河主楼B3-30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罗照雪  联系电话:61831030。

三、新增校内预算项目立项

1.办理流程

(1)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新增校内预算项目立项审批表”(见附件),立项审批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工资号)和项目预算(列明开支范围);

(2)将立项审批表及相关附件(例如:合同复印件、领导批示等材料)送至财务科办理立项(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 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罗照雪  电话:61831030

备注:新增校内预算项目是指未经校内预算申报程序,年中发生的需要完成的项目。

四、非校内预算项目使用

 1.办理流程

(1)提交“电子科技大学非校内预算项目使用审批表”(见附件),立项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工资号)和项目预算(列明开支范围);

(2)持立项申请表到学生事务及基金管理科签字确认收入入账(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7);

(3)确认收入后,将立项申请书及拨款的正式文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材料送至财务科办理立项(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 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罗照雪  电话:61831030

备注:非校内预算项目指经申请获批由上级部门、政府、或其它企事业单位等划拨经费到学校账户的项目。

五、捐赠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学校基金会受捐转入)

1.办事流程:

(1)与学校基金会(清水河校区主楼B3-207)联系,向其提交建项申请;

(2)基金会统一向财务处提交立项申请(资助项目经费划拨表),财务处按基金会申请立项。基金会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办结。

2.联系人:李思宇 联系电话:61831030。

六、捐赠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学校直接受捐)

 1.办理流程

(1)由部门提交申请书,其中需明确项目名称(如有项目代码包括代码)、项目负责人(名称及工资号)和项目预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

(2)持立项申请表到学生事务及基金管理科签字确认收入入账(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7)

(3)确认收入后,将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捐赠材料复印件送至财务科办理(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李思宇 电话:61831030

七、校内经费划转

 1.办理流程

(1)确定项目经费本并提交经费划转申请,申请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项目代码、负责人等信息;申请报告需预留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涉及新增项目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名称、工资号等人员信息;申请须有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完成上述步骤后,可将资料交至财务科办理(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李思宇  电话:61831030

八、校内项目预算调整(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

1.办理流程

(1)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填写 “科研经费预算调整表”,交科研院(清水河校区主楼B2-424)审核项目调整合理性。

(2)将审核后的调整表送至财务科办理(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罗照雪  电话:61831030.

九、校内项目预算调整(一般校内预算)

1.办理流程

(1)填写 “电子科技大学校内项目预算调整审批表”(见附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盖章。

(2)经审批表送至财务科办理。其中,劳务费、接待费、公务电话费调增需要财务处处长签字,其他科目调整由科长审批。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罗照雪  电话:61831030

十、项目负责人变更

1.办理流程

(1)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表;

(2)变更表说明变更原因,列明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号、项目名称、原项目负责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工资号;

(3)经原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项目归口负责部门审批后,交由财务科调整(清水河主楼B3-30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罗照雪 电话:61831030

十一、项目设备购置预算变更

1.办理流程

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预算变更填写《学科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变更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杰出人才项目:设备购置预算变更填写《学科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变更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将审核后的调整表送至财务科办理(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罗照雪  电话:61831030.

十二、项目结题决算

1.办理流程

(1)本科实验室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结题报告要求,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提供设备清单,经财务科(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审核确认后,到综合科(主楼B2-303)盖财务公章。以上程序完成后,现场办结。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结题报告要求,填写项目执行情况,经财务科(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确认后,到综合科(主楼B2-303)盖财务公章。以上程序完成后,现场办结。

(3)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结题报告要求,填写项目执行情况,经财务科(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确认后,到综合科(主楼B2-303)盖财务公章。以上程序完成后,现场办结。

 2.联系人:罗照雪  电话:61831030。

十三、校内创收分配

 1.办理流程

(1)在财务科领用《电子科技大学收入分配结算表》,填写项目名称、结算单位、项目收入等信息;

(2)结算内容涉及特殊业务或新增业务,或者执行新的分配政策时,应提前经财务处领导审批,须提供相应的协议书、申请书或文件资料等;

(3)将《电子科技大学收入分配结算表》送至学校业务管理部门审核签字(主要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等);

(4)通过审核后,将《电子科技大学收入分配结算表》送至学生事务及基金管理科确认收入(地址1: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7,电话:61831254;地址2:沙河校区主楼中127,电话:83202220);

(5)确认收入后,将《电子科技大学收入分配结算表》及附件送至财务科审核(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

(6)通过审核后,财务科工作人员根据学校分配政策结算入账;

(7)提交材料10个工作日后,结算单位可上网查询到账情况,并取回《电子科技大学收入分配结算表》(第三联),清水河校区至财务科领取,沙河至沙河财务大厅处领取。

 2.联系人:李思宇    电话:61831030

十四、出国项目预算审批(以Y或者A开头项目)

1.办事流程

(1)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填写《出国审批表》,确认经费支出的项目号。

(2)到财务科确认项目的出国预算(清水河主楼B3-302)。提交材料,现场办结。

(3)持确认后的《出国审批表》到综合科盖章(清水河主楼B2-303)。

2.联系人:李思宇 电话:61831030

十五、核定编制外岗位聘任预算审核

 1.办事流程

(1)从人力资源部下载“电子科技大学核定编制外岗位备案表”,确认经费支出的项目号。

 (2)到财务科确认项目的支出预算,并根据人力资源部要求冻结相关经费。提交材料,现场办结。

(3)持确认后的《岗位备案表》到综合科盖章(清水河主楼B2-303)。

  2.联系人:李思宇 电话:61831030

十六、科研结题后立项

1.办事流程:

(1)提交科研项目结题经费分配表、自然基金结题需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转项目计划书至科研院审核;

(2)将审核后的分配表至科研科确认结账金额(清水河主楼B3-302);

(3)将确认后的分配表至财务科结题后建项(清水河主楼B3-30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联系人:李思宇 电话:61831030

十七、申请学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明细表)

  1.办事流程:

(1)提交财务报表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内容须明确合作单位、用途、数量及报表年份等信息;申请报告须有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完成上述步骤后,将资料交至财务科(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提交材料,现场办结。

 2.联系人:李思宇 电话:618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