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类】因公出国(境)费用常见问答

发布:2018-01-21 20:28      点击:


1、预约出国(境)费用报销,应选择什么科目?

       :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因公出国(境)产生的相关费用通过“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报销。

2、出国(境)费用报销需要事前审批备案么?

       答:教职员工和学生因公出国(境)需要事前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履行备案审批手续,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备案审批手续的,全部费用不予报销。

3、出国(境)费用报销需要那些材料?

       答:报销单、《因公出国任务执行情况审核表》、开支核算表、任务批件、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有效证件复印件(含出入境信息)、登机牌、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表、有效费用票据及相关支付记录等。

4、对于在国(境)外取得的票据,有什么要求么?

       答:在国(境)外取得的票据原则上应带有“INVOICE”“RECEIPT”字样,方能作为报销凭据,报销时注明币种、用途、数量并圈出金额,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5、报销出国()相关费用时,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和登机牌么?登机牌遗失怎么办?

      答: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51号)要求,出国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因公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及有关信息(包括签证、签注、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国际旅费登机牌报销时仍需提供。如果登机牌遗失,可到第三方平台查验机票使用情况并打印出来作为报销附件。

6、国际旅费(国际机票)有什么要求?

       答: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公务出访、学术出访以及不同类型人员使用不同经费开支的,应乘坐对应的舱位,具体标准详见《电子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和外宾来访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2017]121号)。

7、国外城市间交通费要求和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部门批准。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出国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具体标准详见《电子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和外宾来访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2017]121号)

8、国(境)外住宿费有什么要求?租房住宿的,如何报销?

       答:出国(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和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中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开支标准安排住宿,出国(境)时间在30天(不含)以下的,在开支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30天(含)以上的,全部住宿费与伙食费、公杂费按照《国家外专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2012〕126号)标准包干按月发放。租房住宿的,须提供租房合同。住宿费超过上限标准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参加国际会议的出国(境)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项目(经费)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凭会议举办方提供的有效证明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

9、出国(境)期间伙食费和公杂费补助如何申请?学生出国(境)可以领取补助么?

       答: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伙食费和公杂费为包干发放,不需要提供票据。如对方已以现金、实物等方式提供全部或部分餐饮或仅提供交通接待的,公杂费按标准的40%发放、伙食费应不予发放或减半发放。学生出国(境)的,伙食费和公杂费补助由项目(经费)负责人在标准内自行确定,报销时由负责人签批补助发放说明。

10、因出国产生的国内交通费如何报销?

       答:仅因国内转机原因产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应与出国费打包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国内差旅费标准报销,往返机场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不在发放伙食和交通补助;因正常差旅原因从出差城市直接出境的,出境前相关费用需预约差旅费按差旅费标准与出国费一起报销。

11、出国(境)期间发生的注册费、签证费、保险费等如何报销?

       答:出国(境)期间发生的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票据实报销,与其他出国费用一次性打包报销。

12、出国(境)天数如何计算?未按批准天数出访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么?

       答:实际出访天数以离、抵我国国境日期计算(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请务必在出访前确认往返机票日期和中转衔接,确保不超期和及时转机, 离、抵中国国境当天必须计入申请出访天数,例如申报102日至1012日出访,则出访总天数为 11 天非 10 天,出中国国境的时间应在 10 2 0:00 以后,入中国国境的时间应在 10 12 2400 以前。

       出国()人员原则上应严格按照任务批件批准的天数和路线出访。未按批准天数和路线出访产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由出访人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13、出国(境)费用报销流程是什么?

       答:(1出访人填写《因公出国任务执行情况审核表》,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2)出访人整理有效费用票据及相关支付记录;(3)出访人根据票据填写《电子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境)开支核算表》;(4)项目(经费)负责人对《电子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境)开支核算表》审批并签字确认;(5)网上预约并打印报销单,完成签字审批手续;(6)现场交单报销

14、出国(境)产生的外币票据如何换算成人民币?

      答:通过信用卡支付的,如果信用卡账单中有外币金额和对应的人民币结算(还款)金额,以人民币结算(还款)金额报销;通过银行汇款的,按银行汇款时的汇率报销。其他情况按照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现钞卖出价进行报销。报销人可在计财处网站上搜索牌价关键字,以查看打印汇率牌价表的正确方法。

15、开支核算表有什么填列要求吗?

      答:金额栏按照发票的原始币种和金额填列。如果支付记录中使用其他货币结算,则需在核算表备注栏中备注结算币种和金额;填列费用的顺序要与附件的粘贴顺序保持一致,特殊事项说明等附件一并粘贴在整份材料的末尾;开支核算表下方的负责人签字须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