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方学费(办学成本)的外汇支付所需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外双方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
2. 外方出具的收费发票
3. 经由预算管理部门审核的收入数据。包括缴费金额、缴费学生名单等
4. 支出明细。支出需提供用途、经费项目号、会计凭证号等信息;若有中外双方共同承担的公共支出,请提供分摊依据
5. 相关完税证明
6. 经由国际处审批的《因公用汇申请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核
每年4月1日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需公布经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或经由校计财处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需提供的材料有:
1.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 经由预算管理部门审核的年度收入数据
3. 年度支出明细。直接支出需提供用途、经费项目号、会计凭证号等信息;若含有学校公共成本,请提供分摊数据及分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