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校内预算专项推迟评审的通知

发布:2015-12-16 00:00      点击:

校内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预算管理新要求和校内预算申报实际情况,经报学校领导研究决定,2016年校内预算项目评审工作推迟1周至20151227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一定认真填写详细的预算测算依据;未填报“测算依据”的,视为申报材料不合格。

2.2015年有预算的专项,请结合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申报2016年预算;原则上2015年预算执行不好的减少2016年预算安排或者不安排。

3.凡通过教育部评审的项目,先纳入学校预算安排,教育部批准后直接覆盖,学校原则上不提供配套经费。项目申报按教育部评审后结果填写。

4.预算支出中招待费按项目单列,劳务费按科目单列;招待费、劳务费未做预算不能开支;所有劳务支出不得领取现金,一律发卡。

5.学校近期将出台“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对校内预算执行按时点考核。三季度未达到考核要求,预算资金由学校收回统筹,且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6.各单位组织评审时,评审费不得发给本单位评审人员。

7.请按照以上原则重新填报项目申报材料,预算申报材料请于201512181700之前交至计划财务务科,联系人:李建、邮箱:ljian@uestc.edu.cn,电话:61831030

                                   划财务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