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末收回本年度校内预算结余资金的温馨提示

发布:2018-01-09 23:44      点击: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校内预算于1231日前执行完毕,年末未执行额度,统一收回。为便于老师了解校内预算政策,现就相关问题回答如下。

1、为什么要在年末收回本年度校内预算结余资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精神,年度预算是年度收支计划,年度预算原则上应年度执行。我校年度预算是依据本年度需要做的事情安排的经费,如校内预算经费到年末仍未用完,表明预算安排的事情未完成或完成该事情的预算经费有余,按照规定,学校应收回结余经费。

2、校内预算安排到个人2015年及以前年度存经费要回收吗?

答:考虑到历史因素,经校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针对通过校内预算由各机关部处安排到个人2015年及以前年度结存经费,从2016年起按三年期进行消化,到2018年底消化完毕。如2018年底未消化完,则该结存经费结余部分由学校收回。

A.各经费负责人自行制定三年(2016-2018年)消化计划并报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单位将每年消化额纳入当年预算。如当年消化额度未执行完,则未执行部分由学校收回。

B.今年是消化结存最后一年,结存经费在2018年底前仍未消化完,则未消化完部分由学校收回。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财务处财务科,电话:618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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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