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发布:2018-04-20 09:27      点击:


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通知〔2018〕5号


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务检查和巡视整改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规定,学校需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求使用公务卡支出的范围:包括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等。

2. 要求使用公务卡支出的经费范围:除横向科研经费、捐赠项目经费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外,其他经费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3.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县级以上(含县级)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4.即日起,已办理公务卡的老师在刷卡支付时均须使用公务卡,从52日起,在刷卡支付时仍不使用公务卡而使用其他卡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5. 尚未办理公务卡的老师请及时办理公务卡。为方便教职工办卡,计划财务处已请银行开展上门办卡服务(地点:两校区财务大厅)。71日以后,在刷卡支付时仍不使用公务卡而使用其他卡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6.因个人信用等极个别特殊原因银行无法办理公务卡的,报销时须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特殊事项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审签后报销。

7.公务卡办理、报销规定认证还款要求见附件(更详细说明可登录计划财务处主页“网上服务大厅/公务卡业务查询若有疑问,可咨询相关科室:费用报销,会计科61831221系统认证,信息科61831225

特此通知。

附件:公务卡办理报销、认证简要说明

 

  计划财务处

2018418


附件:

公务卡办理报销、认证简要说明

一、公务卡办理程序

1.办理流程:填写公务卡办理申请表—>在办理地点提交资料—>建行统一接件、批量处理—>等待公务卡寄达。(大约一个月办理完成)

2.办理地点:清水河校区:为方便教职工办卡,4月18日—5月31日计财处主楼B3-303(右)房间办理,5月31日以后可在商业街建行分理处柜台办理。沙河校区:主楼中127财务大厅出纳柜台。

3.所需资料 :建设银行公务卡办理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或 护照复印件、聘用协议(仅外籍教师)。

4.银行咨询电话:028-86725282、028-86725279、028-86728413。

二、公务卡报销流程

1. 在刷卡支付环节,公务卡与普通银行借记卡、信用卡使用无区别。

2. 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后,报销人可自行选择公务卡还款方式。

a、报销时直接还款到公务卡上:在网上预约时,支付方式选择“公务卡认证”还款。须根据公务卡交易记录的交易金额、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务卡认证,直接转账至公务卡上。

 b、自行通过转账等方式还款:因网络、操作等原因无法进行公务卡认证还款时,网上预约的支付方式选择“个人转卡”,将报销款项支付到个人卡中,再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还款。

3.使用公务卡报销时,选择“个人转卡”的,报销时须提供公务卡交易记录(POS机小票或银行对账单或网银交易流水等)。

4.未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也可到财务处选择对公转账方式进行报销。

三、公务卡认证还款指南

通过“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填写报销基本信息时,首先选择支付方式“公务卡认证还款”(支付方式全部为公务卡)或“混合支付”(支付方式含公务卡、对公转账等多种);填写公务卡卡号、消费日期、消费金额。最后,选择预约时间及校区完成报销单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