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0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2019-11-05 13: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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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预算单位:

为做好2020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预算安排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秉承“预算就是谋事”理念,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结合“十三五”规划,在保障人员经费刚性支出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和师生切身相关工作。

(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根据国家财政形势,学校2020年中央财政拨款原则上保持不变,故各单位需从严从紧预算。

(三)坚持“零基预算”,按照“年度预算,年度使用”原则,除杰出人才配套项目按项目周期管理外,其他所有预算项目年末未执行完的,由学校统一收回。

(四)厉行节约,讲求绩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要求,严控“四公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为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精准性,10月学校统一进行一次预算微调。对项目不能继续执行或预计年底有结余的可申请调减;对有突发性事项、临时上级文件有要求、或因核定标准或人数变更导致需增的预算可申请调增,其他情况均不予调整,原则上部门调整幅度控制在10%以内。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需将下一年工作事项“谋实谋细”,所有专项均需进行详细的测算,明确是否有上级文件、学校决策标准等,学校将组织统一的项目论证。

(二)校内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一般与上年度预算保持不变。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专项和一次性专项,项目可按一定周期规划,但需按年度安排支出预算。

(三)为统筹协调“双一流”项目建设,避免重复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人力资源部、科研院、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工部、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申报的项目,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牵头,统一组织评审。其他部门经常性专项由本部门组织评审;一次性专项由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统一组织评审;已评审的中央财政专项项目不再评审。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校内项目中人员费、劳务费预算坚持从严从紧预算。除人才配套经费外,人员费原则上项目中只允许预算“讲学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考试考务费、稿费、审稿费、审读费”等,人员费与劳务费具体测算标准参照《电子科技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校人〔2019〕349号)规定。

(五)加强预算归口管理。

1.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归口信息中心组织评审,立项后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2.各单位修缮类专项原则上归口后勤保障部评审,立项后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3.公务出国费统一归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报、评审、实施。

4.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50万元/台套以上)购置先由国资处审核,通过后再纳入预算安排。

5.项目支出中的人员费先报人力资源部评审,经学校审定后再纳入预算安排。

(六)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公务出国费和公务电话费单独立项,且需提供详细测算依据。

1.公务接待费按照不超过130元/人/天(外宾不超过300元)标准测算;

2.公务电话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国管财〔2004〕5号)标准测算;

3.学院“四公经费”需编制预算,报计划财务处备案后单独立项管理。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要求,各职能部门需对2020年负责实施的双一流建设专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年底学校将根据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和实施的结果开展绩效评价。

(八)为了更好地激励各部门从校外争取资源,本次新增收入预算填报,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预计从校外争取到的项目资金填报,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预算配套安排和奖励。

(九)原则上未经过严格论证的,均不安排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凡是未经审批已实施的一概不予认可。

三、工作时间计划

序号

时间

工作任务

1

114日—1121

各单位线上填报预算申报表并打印纸质档签字盖章提交

2

11月22日-12月10日

各单位和财务处分别组织项目评审

3

12月11日-12月20日

反馈评审结果,各单位按反馈修改项目

4

12月21日-12月27日

拟定校内预算方案

5

12月28日-1月6日

提请财经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

6

1月7日-1月10日

批复各部门预算

地点: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睿,61830870;李瑶怡,61831030;

全面预算管理系统操作:刘燕,61831739;

邮箱:uestc_cwc@163.com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