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通知(内含培训回放视频链接)

发布:2020-04-22 14:31      点击:

 

各位老师,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为了让您充分享受您的税收优惠,正确行使税收权利,完成税收义务,温馨提醒您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每位师生以纳税人身份与国家税务总局办理的清算业务,请您务必按照要求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免给您本人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带来纳税风险。

 

1.年度收入纳税明细信息是否正确,以确保汇算准确并防止他人冒用您的身份信息进行纳税申报。

Ø  工资薪金数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不知情单位发放数据。

Ø  劳务酬金数据是否存在不是您收入的数据信息。

2.2019年度税前可扣除信息是否已完整填报,以充分享受您的税收权利。

Ø  如您有未填报的2019度专项附加扣除应补充申报。

Ø  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扣除可在本次汇算时填报。

Ø  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并取得捐赠发票,在本次汇算时填报后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

Ø  标示了“税优号码”的商业健康保险,在本次汇算时填报后可以税前扣除。

Ø  如有残疾、烈属、孤老及其他国家规定可享受税收优惠情形,请在“个人信息”中“可享受税收优惠”中完善信息进行税收优惠减免备案。

3.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是否已科学选择。

Ø  一般情况下系统默认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您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进行计税测试,根据需要选择适合您的计税方式。

4.个税APP是否已绑定您的I类储蓄卡,以便在线快速办理退补税。

Ø  银行卡I类账户是中国境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情况下工资卡均为I类账户。

5.有以下情况,您可以享受免申报。

Ø  应缴税额与已预缴税额相同,即应补退税额为0元的。

Ø  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可豁免补税,享受免申报。

Ø  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汇算需要补税的,可豁免补税,享受免申报。

Ø  不申请退税的。

6.如果您有境外收入的,需到税务服务大厅(高新西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年度汇算。

7.如果您是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不用办理年度汇算。

特别提示:

1. 2019年度年中入职或退休的老师,因您可能未足额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提醒您特别关注本次年度汇算。

2. 2019年度在学校领取了劳务报酬完成预扣税款的同学,也请参照流程关注和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导直播回放(点击播放)

飞书播放网址:https://uestc.feishu.cn/file/boxcnq6BabNhWDA21j94pWX93q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