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等财务报销手续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组”对学校公务接待检查整改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电子科技大学会议费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发[2015]314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12月3日起公务接待费报销时需提供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公务接待清单”(简称“三单”), “三单”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能报销。对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发生的业务接待费报销时需提供财务票据、邀请函和“接待审签单”。2015年12月3日前已发生的接待费用报销时需提供“接待审签单”和接待说明。
2、会议费报销时需提供“会议审批表”、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议程和“会议决算表”。
3、学校外宾来访接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外宾接待的管理规定执行,对外赠礼需填写“外宾赠礼清单”。
4、2015年12月3日起各单位因公发生的盒饭、糕点等餐费报销时需提供财务票据和“加班餐费审签单”。2015年12月3日以前已发生的加班盒饭、糕点等餐费报销时需提供财务票据和费用说明。
5、财政资金项目经费请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前执行完毕。
6、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校财[2015 ]197号文件要求,2015年7月21日以前的发票应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销完毕,2015年7月21日以后的发票本年内确实未能处理的最长可延期至2016年6月30日前报销完毕。
7、学校财务报销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
年末报销高峰,请老师们合理安排好预约报销时间,计划财务处全体同志正加班加点全力保障完成年末核算工作任务。同时,对可跨年和不紧急的报销业务建议老师们错开高峰年后处理。如有报销疑问或困难请拨打61831221或83202220咨询处理。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