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7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2016-11-02 11:12      点击:

 

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通知〔201611


关于编制2017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控制赤字,消化存量。

2.首先保障人员经费刚性支出,优先支持学校重点发展工作和师生密切关注工作。

3.预算项目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专项和一次性专项。所有预算项目,年底未执行完预算全部清零。

4.“四公经费”单独立项,并提供详细测算依据。“四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和公务电话。

5.各学院需报“四公经费”到计划财务处备案,不备案不得报销。

6.劳务费、评审费、业务接待费预算在项目中单列科目。

7.项目立项组织评审。经常性专项评审按“1+2+2”模式,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与2名职能部门负责人和2名教职工代表(1名学院教师代表、1名教代会执委)组成评审组;一次性专项评审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已评审的财政专项项目不再评审。项目评审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8.继续消化2015年及以前年度个人项目预算结存。2015年计划按3年消化的,第2年计划消化额度纳入今年预算。

9.试行预算绩效评价。预算项目额度300万元及以上的,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纳入试点的预算项目,年底将根据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

财政专项项目的预算绩效评价按相关规定执行。

10.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按《电子科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办法》执行。9月底,学校将对预算项目进行预算调整,按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对应的应完成额与实际完成额的差额扣减。年末,项目余额将被收回,并核减下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率高的单位,学校以当年获得的教育部预算执行绩效奖励经费为基数,按其10-15%的额度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奖励专项。

二、填报具体要求

1.从今年开始,校内预算项目申报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网上填报内容及格式如下:

(1)基本支出申报表(附件1),包括基本支出科目预算明细表、人员经费预算表;

(2)经常性专项申报表(附件2);

(3)一次性专项申报表(附件3),包括电子科技大学一次性专项申报表项目绩效表

 网上填报开放时间计划为11月10日-11月25日。系统使用和填报专题培训将提前进行。

2.尚未上报部门预算管理员的单位,请11月3日下班前填报《部门预算管理员信息表》(附件4)并提交计划财务处。

3.基本支出预算一般保持不变,除非单位职能变化、人员变动或政策调整等。“四公经费”需单独立项目申报,劳务费单独列科目申报。

4.项目支出如有招待费预算,请合并单独立项申报。

5.2017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按评审金额和项目名称填报。

6.网上填报结束后,请将从系统内打印出的纸质申报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交计划财务处财务科。

地点: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照雪,61831739,13551010762;张睿,61831030,13558861371。

三、工作时间计划

序号

时间

工作任务

1

11月01日-11月25日

组织操作培训,各单位网上申报预算

2

11月28日-12月09日

各单位和财务处分别组织项目评审

3

12月12日-12月16日

反馈评审结果,各单位按反馈修改项目

4

12月19日-12月23日

拟定校内预算方案,财经领导小组审议

5

12月26日-12月30日

党委常委会审定

6

1月1日-1月7日

批复各部门预算

附件:2017年校内预算通知(附件).rar

      1.基本支出申报表

        2.经常性专项申报表

        3.一次性专项申报表

        4.部门预算管理员信息表

        5.学院“四公经费”预算备案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