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内预算项目评审的通知

发布:2016-11-30 12:54      点击:


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通知〔201612


 关于开展2017年校内预算项目评审的通知

 

校内各预算申报部门:

   按照2017年校内预算工作时间计划,现对项目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经常性项目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评审。经常性项目评审按“1+2+2”模式,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与2名职能部门负责人和2名教职工代表(1名学院教师代表、1名教代会执委)组成评审小组。其中教代会执委人选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与校教代会协商安排。

2.经常性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建设内容、支出预算明细等给出评审意见,并填写《经常性专项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评审组组长依据评审组成员意见在《经常性专项专家评审意见表》上签署评审组最终意见。

3.一次性项目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组织校内评审,并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一次性项目评审小组。项目评审将采取公开答辩方式,各部门将针对项目立项可行性和必要性、具体建设内容和支出测算依据进行答辩。请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一次性项目进行优先排序,填写《一次性专项评审排序表》(附件2)。

4.一次性专项评审小组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预算安排等给出评审意见,并填写《一次性专项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评审组组长依据评审组成员意见在《一次性专项专家评审意见表》上签署评审组最终意见。

5.校内基本支出不评审,各单位职能如没有大的调整,原则上与上年批复数保持不变。

6.请各部门提前3天将评审时间安排与评审组成员名单(《专项评审专家备案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交至计划财务处财务科,计划财务处将通知教代会执委人选并参加。计划财务处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列席评审会。

7.评审费用按《电子科技大学专家讲学与评审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校人〔2016〕198号)发放标准,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支出。

8.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校内预算的通知》安排,2017年校内预算拟于12月26日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2017年1月1日正式下达预算。为保证进度安排,请各部门务必于12月9日17:00前将附件1-4返回计划财务处财务科。

 

联系人:张睿,电话:61831030,邮箱:zr@uestc.edu.cn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1月29日

附件1:经常性专项专家评审表

附件2:一次性专项评审排序表

附件3:一次性专项专家评审表

附件4:专项评审专家备案表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