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发布:2021-06-01 09:31      点击:

各位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要求,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将于6月30日结束。

目前,我单位还有部分师生尚未办理,请尚未提交个税汇算申报的人员抓紧时间据实办理。可申请退税的,请及时享受您的权利。涉及补税的,逾期办理将产生税收滞纳金,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一、办理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尚未完成汇算的师生尽快办理,并相互转告。

二、汇算步骤

第一步:下载并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提示完成汇算(系统自动带入数据,自动计算);

第三步:确认收入、费用、扣除等以及应补退税金额,确认后提交并按提示完成退补税。

三、重要提示

1、在学校领取劳务报酬的同学也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个税汇算。2020年度已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同学大概率可以申请退税。

2、汇算过程中,重点关注是否有单位冒用您的信息申报了个人所得税,可以在申报过程中通过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教职工汇算过程中,标准申报页面“工资薪金”栏,有提示“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请点击并选择计税方式,系统会自动计算您应补退税额,您可以选择划算的方式进行申报并提交。

4、个税汇算申报完成后,请查询申报情况,如果是红色的“未完成”,说明您存在未申请退税或补税的情形。如果您存在退税的,请点击“申请退税”,这样才能及时收到所退税款。

  

  汇算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计划财务处职工薪酬及奖助办公室61831254或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