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项目申报和入库评审的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通知〔2016〕5号
关于开展2017年项目申报和入库评审的通知
校内各预算单位:
为有利于争取财政资金和校内预算安排,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部门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9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预算项目申报和入库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预算就是谋事”指导思想,从谋划学校事业发展角度,紧密结合学校和部门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将规划转化为详细计划,将计划落实为具体项目。项目充分体现事业谋划落地具体工作。
按照“先评审后入库、先入库再安排”原则,项目经评审通过立项后纳入学校项目库统一管理。
入库项目将用于:首先直接推荐申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财政专项资金;然后安排2017年校内预算。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按照“申报—评审—入库—反馈”流程开展该项工作,各阶段具体任务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阶段(5月18日—6月10日)
各预算单位根据“十三五规划”,申报2017年将建设实施的具体项目。每个项目填报《电子科技大学预算项目库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然后由部门汇总将电子版统一报计划财务处财务科(联系人:干巧;联系方式:61831739 ;电子邮箱:gq423@.uestc.edu.cn)。
项目建设周期可以跨年度,但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考核按年度。
各部门2015年已报教育部的“2016-201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中的2017年项目默认为此次申报项目。
(二)评审阶段(6月15日—25日)
学校统一组织专家组对预算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由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构成。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评审采用项目负责人公开答辩方式。
(三)入库阶段(6月26日—30日)
专家组评审后允许立项的项目进入学校项目库统一管理。
(四)反馈阶段(7月1日—7月15日)
计划财务处将评审结果反馈给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项目申报单位对入库项目补充完善或者修改相关资料并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更新项目库资料。
计划财务处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