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校内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2-11-02 14:37      点击:

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通知〔2022〕10号




关于开展2022年校内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校内预算单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预算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电子科技大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办法》(校财〔2015〕36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2年校内预算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调整总体要求

(一)梳理本年12月31日前预计支出情况。各单位对预计年底有结余或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应主动申请调减或取消原项目预算。各单位主动调减或取消的预算金额视为已执行,学校将根据节约资金情况给予奖励。

(二)原则上不调增预算。确有突发或新增重要事项,且需在本年12月31日前发生支出的,应首先通过本单位现有项目间预算调剂解决。仍有缺口的,请提供有关决策、政策依据,学校将按预算决策程序从紧安排。

(三)做好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执行。涉及该专项的单位需严格按照教育部预算评审内容执行,对预计年底有结余或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请尽快提出调减申请,由学校统筹安排。学校将继续实行当年中央财政专项执行情况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2022年中央财政专项未达序时进度要求的单位,将减少2023年校内预算安排。

(四)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年度执行”原则。此次预算调整后,各单位本年度预算项目(含划转子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执行的金额,将由学校统一收回。各单位需及时清理借款(暂付款),年末未冲销的借款(暂付款不作为预算执行,占用本部门下年预算额度。

二、具体填报要求

(一)项目间经费调整请填写《校内预算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1-1)和《校内预算项目调整申请表附表(经济科目)》(附件1-2)。项目间调整预算的同时需相应调整有关经济科目。符合有关要求并申请增加单位预算总额的,请在附件1-1中“调整事项栏”详细阐述增加理由、测算依据,并提供有关决策、政策依据。涉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的预算调整,与其他项目一并填写附件1-1和附件1-2,但该专项不得与其他类型的项目互调预算。

(二)项目内部经济科目调整请填写“校内预算项目内部经济科目调整申请表”(附件2)。经济科目调整主要包括:预算事项不变,对年初经济科目进行调整;预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有关经济科目。

上述项目间、项目内部的经济科目调整,原则上不得调增人员费。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划转学院和个人实施的子项目已于6月30日结束,故此次“划转子项目”科目原则上不得调增。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2日前,计划财务处将本年1-10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反馈各单位。请认真核对,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二)11月9日前,请将调整表格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中心(清水河校区主楼B3-302),电子版发送至cwcys@uestc.edu.cn,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无预算调整事项。

(三)11月15日前,计划财务处将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单位预算总额有调增的现有项目和新增项目进行评审。

(四)11月中旬左右,计划财务处报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联系人及电话: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中心 程老师、陆老师61831030(数据查询),淦老师、莫老师61831737(政策咨询)

附件:

                   附件1-1:校内预算项目调整申请表.xlsx

      附件1-2:校内预算项目调整申请表附表(经济科目).xlsx

                附件2:校内预算项目内部经济科目调整申请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