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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
为师生提供的详尽指南,旨在帮助大家理解并遵循学校的会计核算规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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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服务指南】报销票据要求
时间:2025.06.5点击:565

1、税务发票

税务发票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发票。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电子发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等。

2、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或地方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类票据。具体包括中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专利收费收据、医疗收费票据等。

3、其它外部票据

其它外部票据是指由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之外的单位发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票据。具体包括:

   (1)差旅类票据。如机票行程单、火车票报销凭证、火车票退票费凭证、客运发票等。

   (2)军队类票据。印有“中央财政票据监制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军队收费票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军队票据管理规定》。

   (3)境外票据。如境外单位收款后提供的带有“INVOICE”或“RECEIPT”等含义字样的票据等。

   (4)其它票据。如大使馆收取的签证服务费或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等。

       4、自制结算凭证

       是指校内流转使用的结算凭证,主要包括电子科技大学校内结算凭证、后勤保障部内部结算凭证、共享设备结算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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