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计划财务处是电子科技大学的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组织和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工作。计划财务处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调度、安排各类资金,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
计划财务处现设预算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信息化与财务监管中心、科研财务办公室、职工薪酬税务与学生奖助办公室、涉外财务办公室、基建财务办公室、综合事务办公室等8个科室,明确科室职责和人员分工,推动各项财务工作高效运行。同时,计划财务处始终聚焦师生所急、所思、所盼问题,通过开展“提升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强化对接服务、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不断强化员工职业素质、促进业财交流融合、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为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020年为确保广大职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请各位老师及时关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情况。
情况一: 2019年已申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并且2020年信息无变化的
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已简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情况二: 2019年已申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但2020年信息有变化的
您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您的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31日前及时修改信息。以免对您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您可以点击个人所得税APP中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情况三: 2019年未有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但2020年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
如您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您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填报。

温馨提示:
1.请各位老师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否则可能会对您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如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2.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在领取工资薪金时享受,您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
咨询电话:12366, 028-61831254
附: 明年如何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七大重要提醒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个人所得税”客户端发布“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对今年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的七个常见问题释疑。今年换工作的小伙伴尤其要注意,如果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新的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此办理扣除。来看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
1.我2019年已经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该怎么办?
答:如您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您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您的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如果您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您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您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2.我今年已经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什么还要在12月份予以关注?
答:您今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据今年情况填报并享受政策的;如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您需要及时据实更新。在岁末12月份提醒您关注这些信息,也是请您结合明年实际情况,确定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需要您及时调整、修正。为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您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
3.如果我未及时关注并修正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答:如果您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您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如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再如,如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4.2019年我是通过填写电子模板方式报送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我要修改明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相关信息,该怎么办?
答:为便于您更便捷、准确享受政策,我们推荐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对您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前期您填报的信息已经预填并可通过上述渠道查看。您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可据此为您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5.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填报,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在领取工资薪金时享受,您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上来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
6.如果我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相关界面,选择“使用此前数据自动生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信息”功能,并点击“一键确认”完成确认;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即便您没有进行上述操作,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您填报情况自动为您办理扣除。
7.如果我今年没有但明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办?
答:如您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您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填报。